服務時間:
每星期二及星期四, 早上9:00~11:30 法律諮詢服務地點: 南投地方法院ㄧ樓。
服務項目:
(一)為民眾解答法律問題,提供法律諮詢。 (二)法律常識簡述。
【卓參】司法院函請各級法院轉知所屬「按為受救助人選任律師之酬金,於第一審受訴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1項定向應負擔訴訟費用之當事人徵收無效果後,應依同條第2項規定依受選任律師之聲請直接墊付酬金」(如附件函文影本),敬請卓參。